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

台湾11名中学生午休在教室集体自慰 吓走女同学(图)


【林建锋、朱俊彦、郑敏玲╱台中报导】台中市居仁国中惊传一群男学生午休时在教室打手枪,被学生封为“闪电十一人”,还有女学生吓得转学。校方表示,确有一名男学生曾在教室,以外套盖着下体打手枪,已先辅导并展开调查。教育团体痛批,校方未及时处理,损及其他学生受教权,应重惩。

居仁国中一名学生家长私下向《苹果》投诉,指上月中旬某班级的十一名男学生,午休时在教室内集体打手枪,一名目睹的女学生事后想起觉得恶心,干脆转学,而学校也惩处这十一名学生,一人被记小过,其他人被记警告,此事在校内传得沸沸扬扬。有学生还用足球电玩游戏的角色封他们为“闪电十一人”。《苹果》日前在该校校门附近询问,有三人表示曾听闻此事。

一名不愿具名的学生则对《苹果》说,之前曾被学长呛声及讪笑:“你有没有打过手枪啊?”还挑衅地指出,若不敢公开打手枪的话,就不算是“大人”,希望学校调查,“不要再让这些学长带坏学弟。”另一名郭姓学生则表示,公开打手枪的行为相当离谱,也很不尊重女同学。

居仁国中校长张永宗表示,某班级一名女学生在周记上写,曾在午休时看到一名男学生以外套盖住下体,做出打手枪动作,令她觉得很不舒服,老师获知通报校方调查。他强调,已知当天只有该名男学生做出不雅动作,并非集体行为,但这名男学生指控另有六、七名男学生曾做出类似行为,学校已组成专案小组调查。事件发生后该班确有一名女学生转学,但校方不愿证实是否因为看到男学生打手枪才转学。

已构成性骚扰要件

律师蔡宜宏表示,依《性骚扰防治法》,性骚扰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。对着他人隔着衣物抚弄生殖器的行为,客观认定让人直接联想到是与“性”有关的行为,因此造成他人不舒服的感觉,已构成性骚扰的犯罪要件。

校方消极未受惩

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秘书锺爱华表示,未接获校方回报此事件,青少年本来就对性特别好奇再加上同学间相互影响,会请校方加强辅导给予正确的性观念。人本基金会中部办公室主任张碧华表示,校方未及时处理学生不适当的公开行为,导致其他学生受教权受损,建议教育局应对校方予以重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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